主旨:公告本分會甄選專員乙名,歡迎踴躍報考。
依據:財團法人臺灣更生保護會110年6月9日更人字第11100504350號函辦理
公告事項:
一、甄選資格:
(一)大學以上學校畢業並曾任社會工作實務經驗一年以上者或大學以上學校社會工作、心理相關科系應屆畢業,專業科目成績優異,且持同領域師長推薦信二封。
(二)普通考試及格並曾任社會工作實務經驗一年以上者。
(三)曾任委任職或相當委任職社會行政、司法行政或矯正工作一年以上成績優良者。
(四)曾任本會或分會助理二年以上成績優良者。
二、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本(111)年7月15日下午5時30分止(以郵戳或快捷、快遞郵件之收文戳為憑,逾時不受理)。
三、報名方式:
(一)填具報名表(請至『臺灣臺南地方檢察署網站』、 『財團法人臺灣更生保護會』下載,或親至本分會索取),並檢附相關證件。
(二)限親自或通訊報名。
四、報名需檢附下列相關證件:
(一)報名表( 以正楷書寫,黏貼最近3個月內二吋脫帽正面半身彩色相片、另附照片1張,背面書明姓名、身分證字號)。
(二)撰寫1000至1500字自傳及保護業務活動企劃書(針對更生保護業務自選)各乙份,以電腦列印。
(三)戶籍謄本及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各乙份( 甄試當天需攜帶國民身分證正本供核對,正本驗後發還)。
(四)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乙份( 甄試當天需攜帶最高學歷畢業證書正本供核對,正本驗後發還)。
(五)汽、機車駕照影本。
(六)最近1個月內公立醫院之合格體檢表1份。(應作X光檢查)
(七)曾任社會工作實務經驗1年以上、曾任委任職或相當委任職社會行政、司法行政或矯正工作1年以上、曾任本會或分會助理2年以上,上述之服務證明文件。
(八)大學以上學校社會工作、心理相關科系應屆畢業,同領域師長推薦信2封及歷年成績單。
(九)男性需繳驗退伍令或免役證明影本
五、錄取名額:正取1名,備取若干名。
六、工作內容及地點:執行本會保護服務,地點為財團法人臺灣更生保護會臺南分會(臺灣臺南地方檢察署內,臺南市安平區健康路3段310號)。
七、其他:
(一)相關規定及訊息請參閱專員甄試簡章(請至『臺灣臺南地方檢察署網站』、 『財團法人臺灣更生保護會』下載,或親至本分會索取)。
(二)聯絡人及電話:莊主任、06-2971534,06-2959731轉2804~2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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